武术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演进过程中不断创造、逐渐形成的一个运动项目。
在原始社会,兽多人少,自然环境十分恶劣,在“物竞天择,适者生存”的严酷斗争中,人们自然产生了拳打脚踢、指抓掌击、跳跃翻滚一类的初级攻防手段。后来又逐渐学会了制造和使用石制或木制的工具作为武器,并且产生了一些徒手的和使用器械的搏斗捕杀技能,这便是武术的萌芽。
从现有的考古发现中我们可以看到,在旧石器时代,已出现了尖状石器、石球、石手斧、骨角加工的矛,而到了新石器时代末期,则出现了大量的石斧、石铲、石刀和骨制的鱼叉、箭镞,甚至还有铜钺、铜斧等。这些原始生产工具和武器,后来大部分成了武术器械的前身。
原始社会末期,部落战争的频繁发生,进一步促进了武术的发展。在部落战争中,远则使用弓箭、投掷器,近则使用棍棒、刀斧、长予,凡是能用于捕斗搏击的任何生产工具都成为战斗的武器。据史籍记载,大禹时期三苗部族多次反叛,征伐多次未能使之降服。后来,禹停止进攻,让士兵持斧和盾进行操练,请三苗部族的人观看这种“千戚舞”以显示武力雄厚,三苗部族从此臣服。这是原始社会一次盛大的武术自卫演练。古代的“武舞”为后来武术套路的形成奠定了基础。
社会的战争实践向人们提出了军事技能的要求。于是人们不断地总结从战争实践中获得的攻防技能和经验。并代代相传。
传说炎黄时代,东方有个以野牛为族徽的蚩尤部落,崇尚武技,勇猛善斗,特别善于徒搏角抵(摔跌)。他们头戴牛角或剑戟样的装束,当与人交斗时,除用拳打、脚踢外,最善抓扭对方,用头顶触对方,使之不敢接近。后人称其为“蚩尤戏”。蚩尤的角抵是一种徒手搏斗,包含赐、打、摔、抵、拿等多种方法,既可用于战场,又可用于平时演练,对后世对抗性项目的发展有一定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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